重复呼吸试验不适宜人群
其他人群:较严重的心力衰竭与呼吸功能不全者
重复呼吸试验注意事项
不合宜人群:较严重的心力衰竭与呼吸功能不全者。
检查前禁忌:受试者呼吸气囊中空气的时间勿超过20s,因周身血液循环的时间为20s,若呼吸时间超过这一时限,则静脉血将重复循环至肺,影响肺泡气的浓度。
检查时要求:积极配合医生。
重复呼吸试验指标解读结果
重复呼吸试验检查作用
重复呼吸试验可测定单位时间内氧的吸收量和二氧化碳的排出量来衡量换气功能,换气功能减低见于通气不足,弥散功能损害,肺动静脉分流,通气与血流比例失调(即生理死腔气量增加),气体分布不均及贫血等。
重复呼吸试验检查过程
1.受试者在试验前休息10min,对其解释试验要求,以取得合作。检查并准备好试验用仪器、设备。
2.检查肺活量计,于胶皮气囊内注入空气1000ml。转动三通开关,关闭气囊,使胶质接口与大气相通。嘱受试者口含胶质接口,戴鼻夹,改用口呼吸,然后在25cm高的凳上做上、下运动1min(约上、下各30次)。
3.运动完毕,在呼气后迅速转动三通开关,使胶质接口和胶皮气囊相通,受试者呼吸气囊中所储的空气20s,最后做一次大呼气。立即转动三通开关,关闭气囊通路。
4.从胶皮气囊中取样,分析测定气囊中氧气和二氧化碳的容积百分比。